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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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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3 作者: 来源:

(二)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全州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要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的清理工作,对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要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

(三)要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五)强化机制制度建设。

1.建立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本县市、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培训范围覆盖到所有工作人员。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要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4.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涉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5.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实新闻发言人团队力量,新闻发言人由各县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确保其列席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参与重大事件处置,了解全面情况、掌握重要信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要着力建设基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新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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