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3 作者: 来源: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州政办发〔2014〕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70号)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重点工作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

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州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各县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同时,各县市、各部门都要认真梳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并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等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2.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凡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都要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3.加快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农牧、文化、卫生计生、商务、工商、质监、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要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 [2] [3] [4] [5] 下一页

上一条:甘南藏族自治州统计局关于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