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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作市农牧村脱贫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6-11-04 作者:李大恒 来源:合作市统计局

一、概述

合作市位于甘肃省西南部,甘、青、川三省交界处,是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 199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夏河县管辖的合作镇的基础上成立合作市,1998年1月1日正式挂牌运作。全市现辖6乡4个街道办事处,39个行政村、8个社区、249个自然村,总人口9.3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44万人,占总人口的37%,200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市)。2013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50户9600人;2014年减贫1900人,年底贫困户1416户7700人(其中:一二类低93户335人,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6.6%,三四类低保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36.4%,全市共有农村一二类低保户728户2581人。按主要致贫原因归类,缺技术598户,占38.36%;缺资金1073户,占70.98%);2015年减贫人口5680人,完成减贫计划任务的167%,贫困面由年初的22.39%,降低到5.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116元,较上年增长11.72%;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5784元, 较上年增长14.91%。2016年合作市力争到年底减少贫困人口1000人以上,贫困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脱贫摘帽。

二、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影响因素

合作市农牧村贫困户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种情况:一是因残致贫,有些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致残或是残疾人,因不能从事正常的劳动,更不能发展生产或外出务工而致贫,约占贫困户的35%;二是因病致贫,比如因家中一人或几人常年患病,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因发生的费用大部分无法报销,每年需花费不少医药费而贫困,约占贫困户的30%;三是因灾致贫返贫,主要是长期的自然灾害使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得不到改善,收入低,加上底子薄,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生产性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而致贫,约占贫困户的15%;四是懒惰致贫,一家人不好好种地养畜,更不愿意外出务工,一年到头等救济而贫困,约占贫困户的10%;五是其他原因致贫返贫,如孤寡、借贷等原因致贫返贫,约占贫困户的10%。

影响和制约合作市农牧民脱贫解困的主要因素有:一是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二是农牧业基础建设薄弱、生产单一,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三是农牧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程度差。四是牲畜分配不均,牲畜占有量差距大。五是劳务经济发展缓慢,富余劳动力比较多。六是牧区生产生活支出高,成本大,收入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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