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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三季度全州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发布日期:2017-11-01 作者:江荣华 李永娅 来源:甘南州统计局投资商贸科

      从前三季度全州消费品市场的总体运行情况看,全州消费品市场存在“一个缺乏单一,两个不均衡发展”的问题。

     “一个缺乏单一”指全州拉动力强的消费热点相对缺乏,消费结构单一。

      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传统消费热点对消费品市场的拉动作用持续减弱,消费热点逐步向服务消费领域倾斜,成为拉动消费品市场活力的新生力量。然而从我州目前的消费热点看,前三季度,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中重要商品有升有降、新消费热点并不明显。一是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消费快速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5倍和1.0倍;二是粮油食品类及饮料类消费仍是主要消费商品,呈较快增长势头。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消费分别同比增长72.0%和58.5%;三是家用电器音像器材类消费降幅明显,同比下降26.8%;四是石油及其制品类消费虽有小幅下降,但仍占全州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85.2%的绝对比重。(见表5)


      综上可见,全州提档升级类消费、服务性消费等新消费热点不多、拉动力不强,在当前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剧的形势下,短期内全州很难出现新的带动消费较快增长的利好因素。这一方面表明传统商品类消费仍是拉动我州消费市场的主要力量,特别对石油及其制品类的消费依赖度较大;另一方面也恰恰反证我州消费结构尚存在较大优化升级的空间。

      “两个不均衡发展”指城乡市场发展不均衡、县市限额以上单位发展不均衡。

      一是城乡市场发展不均衡,乡村市场规模不大、占比较低,亟待完善。从前三季度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的总量、增速以及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三个指标分析,全州乡村消费市场规模不大、占比较低,对整个消费品市场贡献乏力的问题突显。个体经营户仍是乡村市场销售的主体,这已无法适应乡村消费者更高层次的消费需求,造成农村居民消费向城市的转移。同时,商贸流通企业过度集中在城镇,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不健全、物流配送能力不强、相关设施不配套、综合运行成本偏高等诸多因素,阻碍了全州城镇、乡村消费品市场的均衡发展。

      二是县市限额以上单位发展不均衡,限额以上单位偏小、流通业主体规模不大。目前全州限额以上单位仅31家,分县市看,合作市限额以上单位12家,其中:住餐法人企业10家,占限额以上住餐业单位总数的一半,支撑起全州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的“半壁江山”;批零法人企业2家,占限额以上批零业单位总数的比重为22.2%;其余七县限额以上单位偏少、规模不大。其中:夏河县4家均为住餐法人企业;卓尼县4家(住餐法人企业3 家、批零法人企业1 家);迭部县4家(住餐法人企业1 家、批零法人企业 3家);临潭县3家(住餐法人企业 1家、批零法人企业2 家);舟曲县1家住餐法人企业;碌曲县2家住餐法人企业;玛曲县无1家限额以上单位。(见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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