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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发布日期:2018-07-12 作者: 来源:迭部县统计局

迭部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迭部县统计局

2018年7月10日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迭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县11个乡镇和52个行政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交通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 9.09%。100%的行政村通公路,94.23 %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20公里以内为主。

二、能源、通讯

2016年末, 100%的村通电,100 %的村通电话,25 %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69.23 %的村通宽带互联网,9.61%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三、环境卫生

2016年末,100%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81.81%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100%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5.76%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40.38%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四、文化教育

2016年末,90.9%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的乡镇有小学,100%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9.09%的乡镇有体育场馆,54.54%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

25%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59.61%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9.61%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1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36.36%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8.18%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

73.07%的村有卫生室,32.69%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5.76%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76%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100%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注:

1.乡镇:指行政建制是乡、镇,包括重点镇、非重点镇和乡。不包括街道办事处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等管理机构。

2.村: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

3.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指本村地域内的主要道路由村集体或其他单位统一组织安装了路灯。道路两旁由住户零星安装在门前的灯不包括在内。

4.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村:指本村地域内有为网上购物等新型商品交易模式服务的配送站点。

5.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的乡镇:指全部或部分住户通过城乡自来水管道网饮用自来水的乡镇。

6.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指本村地域内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垃圾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垃圾处理设施,但是对垃圾实行统一集中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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