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迭部县统计局
2018年7月10日
农民生活条件
迭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县上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9.73%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7858户,占94.18%;拥有2处住房的445户,占5.33%;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8户,占0.21%;拥有商品房的240户,占2.88%。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石)木和砖混结构。住房为砖(石)木结构的8069户,占96.72%;砖混结构的85户,占1.01%;竹草土坯结构的13户,占0.1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9户,占0.22%;其他结构的157户,占1.88%。
二、饮用水
248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2.97%;7939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95.15%;141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69%;15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7%。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512户,占6.13%;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213户,占2.55%;使用卫生旱厕的461户,占5.52%;使用普通旱厕的6935户,占83.12%;无厕所的222户,占2.66%。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5辆、摩托、电瓶车5951辆,淋浴热水器1702台、空调99台、电冰箱5319台、彩色电视机8506台、电脑445台、手机19799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386户,占4.62%;主要使用柴草的8307户,占99.56%;主要使用电的 2424户,占29.05%;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23户,占0.27 %;主要使用太阳能的103户,占1.23 %;使用其他能源的1户,占0.01 %。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大于100%。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