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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报告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 来源:甘南州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目标,以持续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体系为载体,以深入开展“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协调推进,不断提高全区域统计法治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方位统计数据质量、始终规范全过程统计执法监督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氛围,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为助力甘南经济社会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甘南法办发〔2023〕2号)要求,严格对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现将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体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统计法治意识,着力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政治站位。党的领导是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保障。今年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制定印发2022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甘南州统计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甘南州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等各项制度,推行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积极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2次、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2次,在“甘南统计”微信公众号开设《宪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等宣传专栏;以全州统计系统“业务知识学习年”活动开展为契机,组织编印《统计专业业务知识整理汇编》,以理论为根本、以业务为引擎、以法治为准绳,进一步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甘肃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的学习贯彻融入到统计专业知识学习的日常,推动机关干部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切实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在州委、政府相关会议上的学习,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不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畅通统计造假违法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领导干部统计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使统计法律法规深植于心,持续带动全局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聚焦统计监督职能、筑牢统计法治基础,着力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效力效能。今年以来,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一方面将高质量法治建设与统计专业能力建设同规划、同部署,严格执行《甘南州统计局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好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着力构建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全员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将法治思维落实到专业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流程,不断提升统计专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主动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年初安排与州统计局各科室、队、中心和8县市统计局分别签订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承诺书》,持续推动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体系建立,同时为强化协同监督,提升统计督察效能,进一步规范甘南州统计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与中共甘南州纪委机关、甘南州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甘南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为狠抓固本培元、夯实基层基础,州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在进一步选优配强州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的同时,着力在制定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养上下功夫,组建甘南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下发《甘南州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专业案卷整理指导实例2022》,不断提升全州统计执法队伍监督能力。同时严格按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在认真做好2022年甘南州到期统计执法证重新申请的基础上,严把国家统计执法证申请人员资格审查和各类材料的审核关,扎实开展好2022年甘南州新颁发统计执法证特别是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动员工作。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锻造统计法治利剑,着力强化统计法治建设能力提升。今年以来,为尽快适应当前对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好“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双随机’抽查”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先后组织制定出台《甘南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甘南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22年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全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夯实全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首次在8县市开展了甘南州统计系统工作质量检查,核查“四上”企业、部门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家(个),并对21家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同时以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剑专项纠治工作开展为主线,对合作、临潭、卓尼、玛曲和碌曲五县市开展1-9月投资项目和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累计核查投资项目36个、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3家;对2021年以来甘南州入库退库的129个“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县市统计局形成专项检查执法案卷76个;州局复查15个,形成专项检查执法案卷7个,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资料8份。

(四)注重突出常态普法、凝聚统计法治共识,着力优化统计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今年以来,始终坚持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全州统计法治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印发了《甘南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提出实现全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四个显著增强”的基础上,突出“三个重点”开展常态化、贯通式普法,通过狠抓“关键少数”普法、部门统计人员学法以及向统计调查对象的送法服务,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数据质量核查等载体,把握全州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和制度防线,推进各县市、各部门和各专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为甘南州委党校、舟曲县委党校以及碌曲县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讲座各1次;为甘南州及相关县市发改、工信、住建、商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以及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宣讲600余人次。通过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形成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创新做法

一年来,在服务全州统计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全州统计系统“业务知识学习年”活动和质量检查工作的开展,全州统计监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依规统计的法治意识持续增强。当前要正确看待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深刻认识到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全面认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甘南州统计法治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少薄弱环节,需要我们不断改进提高。一是存在执法监督职能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重点工作不突出的问题。部分县市对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专项核查等工作重视不够、流于形式、走了过场;掌握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和问题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二是存在全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监督检查的能力不够、水平较低的短板亟待补齐的问题。全州统计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方面是数量少,另一方面是身份不是行政编制,没法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州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仅有5人,无法保证统计执法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三、2023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统计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这对统计法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3年,甘南州统计法治工作按照“12333”的总体思路开展,具体讲:

“1”是聚焦“一个中心”,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这个中心。一是要始终把握统计监督内涵,明确统计监督是政治监督、综合监督、法治监督的定位,是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全方位监督、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全覆盖监督,牢牢牵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用好统计督察利器,用高水平的统计法治来服务和保障全州统计中心工作,为甘南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二是要持续强化学习、不断深层推进统计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若干措施》的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的实施,从思想根源上遏制统计造假,使领导干部知底线、统计人员明职责、调查对象晓义务,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划定行为红线,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工作。

“2”是落实好“两个责任”,即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一是要坚持同频共振、不断深层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要以全州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为契机,组织全系统积极通过向统计调查对象的“三送”活动(即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持续做好《统计法》以及《意见》《办法》《决定》《监督意见》的再宣传。要进一步在全州统计系统持续完善警示教育机制,在深入一线、服务基层,对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以及统计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主动结合利用国家统计局曝光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充分利用甘南州法治宣传教育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节点认真组织《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的宣传,同时运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统计普法阵地,通过发布、共享形式新颖、丰富多彩、互动交流的统计宣传新素材以及全新的统计普法新手段,不断增强统计普法效果。二是要推动甘南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压紧压实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三是要主动与纪委监委沟通,及时向纪委监委通报统计案件情况、移送统计违纪违法线索,配合做好统计造假执纪问责工作,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上重要位置。

“3”是坚持“三个思维”、主抓“三个重点”、健全“三位一体”。面对新时代的统计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系统思维,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展;要始终坚持法治思维,确保统计监督工作行稳致远;要始终坚持创新思维,确保统计监督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二是要通过突出“三个重点”,即认真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工作,筑牢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及制度防线;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进各县市、各部门、各专业加强统计法治宣传;重点抓好统计调查对象懂法守法,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三是要进一步健全“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双随机’抽查”的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体制,尽快适应当前对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迫切需要,努力修建一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持续精进、过程始终规范、工作有所成效的执法监督检查快速公路,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成效,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水平,将统计工作全流程都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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