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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甘南州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作者: 来源:

局各科室、中心、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甘南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有效查处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取规则和全局2021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度甘南州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配合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州统计局

2021年4月5日


2021年度甘南州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甘南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要求,结合《甘南州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为做好2021年度全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州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在全州坚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统计机构防惩统计造假政治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提升“四上”企业、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统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高效。严格遵循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协同推进。坚持执法与专业联动,坚持州、县市联动,坚持预防和惩处相结合,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切实推动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在全州范围内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

三、组织领导

全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在州统计局统一领导下,成立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木君

副组长:巴 吾

专业配合人员:南瑞玲、 张晓红、卫小兰、胡娅琴、玛乃让木、高璇、李永娅、康主草

联络人: 庹明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局办公室(执法检查室),巴吾任办公室主任,庹明华协同负责统筹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检查人员的选取。被检查地区和检查人员由州局办公室(执法检查室)和专业科室(单位)协商共同确定,并依据专业筛查与平台上报数据异动监控情况,在被检查地区“四上”企业和项目名录库中定向选取检查对象。或在甘南州“互联网+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二)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省统计局工作部署和州统计局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州统计局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1次“双随机”执法检查,每次“双随机”执法检查的企业(项目)数根据省局工作安排和全州实际情况确定。

(三)抽查规则。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搭建的双随机抽查系统作为开展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要工作平台,为部门内抽查检查、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结果集中公示和信用甘南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提供支持。

(四)检查内容。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重点核查被检查对象主要价值量指标基础上,依法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1.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2.是否规范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3.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方法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4.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

5.是否存在不达规企业(项目)、空壳企业(项目)入库,停产报数,代填代报等违规行为;

6.是否存在虚增计划总投资、往年竣工项目重复报数及企业(项目)违规打捆报数;

7.其他计算营业收入的相关资料凭证

8.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检查的方式。检查小组按照《甘南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主要采取问询谈话、集中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核验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五、时间安排

2021年4—11月,检查组分批次前往县(市)完成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经审核后,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局外网双公示予以公布。具体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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