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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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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统计局信息报送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5-02-03 作者: 来源:甘南州统计局

为规范甘南州统计局信息报送渠道,切实加强信息规范化、制度化报送,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为各级领导有效决策和指导处理服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州局各科室统计分析、经济信息报送渠道

州局各科室将撰写的统计调查分析报告、经济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呈分管领导签字、注明发布范围后传计算和普查中心,由计算和普查中心统一上传至省局内部信息网,在州局内、外网上加载,并发送至州政府信息科、州政府网、延边统计局(电子邮箱),州委信息科(电子邮箱和纸介质)。

二、州局各科室政务信息报送渠道

各科室将撰写政务信息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把关,呈分管领导签字,注明发布范围后传计算和普查中心,由计算和普查中心统一上传至省局内部信息网,在州局内、外网上加载,并发送至州政府信息科、州政府网、延边统计局(电子邮箱),州委信息科(电子邮箱和纸介质)。

三、县市统计局上报统计分析、经济信息渠道

县市统计局各专业人员将撰写的统计调查分析报告、经济信息呈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无误后,上报州局对应专业科室,再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呈分管领导签字,注明发布范围后传给局计算和普查中心,由计算和普查中心统一上传至省局内部信息网,并在州局内、外网上加载,并发送至州委、州政府信息科(电子邮箱和纸介质)。

四、县市统计局上报政务信息渠道

县市统计局将政务信息呈县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无误后,上报州局办公室,办公室审核把关无误,呈分管领导签字,注明发布范围后传给计算和普查中心,由计算和普查中心统一上传至省局内部信息网,并在州局内、外网上加载,并发送至州委、州政府信息科(电子邮箱和纸介质)。

五、工作要求

(一)要重视和支持信息化建设,优先为配置计算机、传真机和其他必要的信息传输工具。

(二)要继续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加强计算机信息专业网络建设,不断改进信息处理的技术手段,提高信息的传输速度和自动化水平。

(三)要充分发挥网络的整体功能,保证信息网络反应灵敏、采集广泛、传递迅速、服务高效。

六、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全州信息报送管理,州、县市统计局要认真落实。

上一条:关于印发《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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