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年末全县有医院、卫生院13所,床位205张,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4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02‰,产妇住院分娩率93.2%。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5.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93‰。其中:城镇人口1.8万人,城镇化率30.93%。0—14岁人口1.22万人,占全部人口的21%;15—64岁人口4.08万人,占全部人口的70.1%;65岁及以上人口0.53万人,占全部人口的8.9%。
表2 2018年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全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221元,同比增收811元,增长9.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8113元,增长9.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770元,增收17560元,增长7.3%,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7464元,增长11.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4%,下降1.2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3.45%,下降0.2个百分点。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87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9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93人、生育参保人数2061人、工伤参保人数4779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301人,参保率97%。全年征缴个人养老保险费445万元,为3721名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556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139人,参合率97.3%。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总额813万元,增长36%,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80元。城乡医疗基金支出26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