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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南州统计法治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23-01-11 作者:江荣华 来源:甘南州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

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聚焦“五个紧扣”强力推进全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2022年甘南州统计法治工作综述


2022年,甘南州统计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目标,以持续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体系为载体,以深入开展“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坚持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协调推进,不断提高全区域统计法治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方位统计数据质量、始终规范全过程统计执法监督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氛围,全州统计法治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为助力甘南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一、紧扣统计监督职能发挥,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树牢监督主体意识

着力增强统计法治理念。今年以来,充分利用每周二、四理论和业务集中学习的机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国家统计政令的再学习、再宣传、再落实,同时把做好对《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甘肃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为重点,在多次组织全州统计系统学习的同时,全州各级统计部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各级党委、政府将《监督意见》《若干措施》列入相关会议的学习内容,在持续推进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筑牢领导干部明职责、守底线、知红线意识的同时,以全州统计系统“业务知识学习年”活动开展为契机,组织编印《统计专业业务知识整理汇编》,以业务为引擎、以法治为根本,进一步把《监督意见》《若干措施》的学习贯彻融入到统计专业知识学习的各方面、全过程,具体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环节,切实增强统计监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一是主动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年初与州局各科室、队、中心和8县市局分别签订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承诺书》,持续推动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体系建立。二是为强化协同监督,提升统计督察效能,进一步规范甘南州统计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与中共甘南州纪委机关、甘南州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甘南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领导干部统计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四是积极为省纪委开展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协调配合的探索与实践调研梳理撰写上报《近年统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州统计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负主责,亲自抓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在进一步选优配强州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的同时,着力在制定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养上下功夫,一是组建甘南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下发《甘南州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专业案卷整理指导实例2022》,不断提升全州统计执法队伍监督能力。二是严格按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在认真做好2022年甘南州到期统计执法证重新申请的同时,严把申请人资格审查和各类材料的审核关,扎实开展2022年甘南州新颁发统计执法证特别是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动员工作。

二、紧扣统计法治宣传,注重聚焦常态普法、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制定并实施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全州统计法治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甘南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提出了实现全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四个显著增强”。

突出“三个重点”开展常态化、贯通式普法。狠抓“关键少数”普法、部门统计人员学法以及向统计调查对象的送法服务,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载体,把握全州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和制度防线,推进各县市、各部门和各专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为甘南州委党校、舟曲县委党校以及碌曲县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讲座各1次;为甘南州及相关县市发改、工信、住建、商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以及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宣讲600余人次。

三、紧扣法治主业主责,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做到重执法强监督

构建全员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一是进一步压实统计数据质量分级负责责任制,推动落实各级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行业基础数据质量的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二是深化落实《甘南州统计局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好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着力构建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

深入开展“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一是为充分发挥好“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双随机’抽查”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尽快适应当前对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迫切需要,先后制定出台《甘南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甘南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22年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甘南州农业统计基层基础执法监督检查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全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为夯实全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持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与统计专业工作的协作配合和深度融合,首次在8县市开展了甘南州统计系统工作质量检查,核查“四上”企业、部门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家(个),并对21家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同时以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剑专项纠治工作开展为主线,对合作、临潭、卓尼、玛曲和碌曲五县市开展1-9月投资项目和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累计核查投资项目36个、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3家;对2021年以来甘南州入库退库的129个“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县市统计局形成专项检查执法案卷76个;州统计局复查15个,形成专项检查执法案卷7个,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资料8份。

四、紧扣主题自查整改,专题研究系统部署、从严从实从细开展

持续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对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方案,持续开展整改“回头看”,查漏补缺,在坚持以学为先夯实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思想的基础上,一是继续严格执行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调动需征得上级统计部门意见的要求,对我州部分县市拟任的统计局局长进行审核并及时复函。二是对甘南州和各县市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等开展了一次“回头看”,确保我州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畅通。

严格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一是同向发力、一体推进,迅速向各县市统计局和州级政府经济领域21个工作部门下发通知,积极争取各县市政府和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求各县市统计部门和州级政府相关部门,扎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现清理纠正工作向全州各县市各相关部门的纵深推进。是全州各级统计部门依照清理纠正范围和工作要求,在组织专人逐条核查自近几年来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各类通知、来函和所有文件,逐项查阅存档批文及历史档案中制定或实施的各类收发文的基础上,与各专业科(股)室紧密配合、分工协作,重点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工作情况开展排查,对其中容易产生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尤其是涉及指标考核、规划纲要以及各级任务工作方案等类型的文件和做法进行了重点排查和逐项梳理,确保清理审核不留遗漏、不留死角。

对标对表全面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在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召开后,及时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精神、扎实安排部署全州统计系统专项纠治工作。严格对照《甘肃省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和分专业自查自纠台账,组织全州统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4项必查内容为切入点;以紧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为着眼点;以从严从实、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自查为关键点;以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推动健全体制机制为落脚点,通过提高政治站位抓部署、聚焦重点任务抓纠治、突出问题导向抓成效、深化以案促改抓宣传,扎实推进甘南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紧扣工作任务要点,抓好统计依法行政、推进统计设管工作

扎实做好统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对甘南州局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公职律师咨询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二是持续优化“放管服”,积极主动适应深化改革工作,完成政务服务各项任务,提升对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以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为载体,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开创新局面、步入常态化。

推进统计设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按照《甘肃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与局各专业协调沟通和部门工作协调对接,进一步规范全州地方调查项目审批流程。二是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分管领导主抓、专业人员落实”的工作方式,提前谋划、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全州城乡区划更新维护和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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