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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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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9 作者: 来源:

各街道、那吾镇及市直有关部门:

1月2日,市政府对全市春节前期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发现管控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为防范今年春节期间又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为重污染天气,被上级主管部门再次通报批评,同时全面落实“五无甘南”创建行动,打造全域无污染优美环境,现将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办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

二、各街道办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和广场、酒店LED大屏进行宣传,使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十户联防等基层联防联治职能作用。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与下属行业部门、企业、个体商户及居民群众层层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从源头进行管控。具体为各街道办负责与社区居委会、辖区州直部门单位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居民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市教育局负责与市属各学校,各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市委统战部、那吾镇政府负责与所辖各寺庙,寺庙与全体僧人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市工信局负责与下属各企业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四、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要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对不听劝阻、违反禁放规定的典型行为,由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五、将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红黑榜”进行管理;

六、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委市政府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合作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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